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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档案移交接收操作规程(DA/T93—2022)

电子档案移交接收操作规程DA/T93—2022国家档案局发布2022-04-07发布2022-07-01实施前言本文件按照GB/T1.1—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: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》的规定起草。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。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。本文件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。本文件起草单位:中央档案馆档案资料保护部、国家档案局科技信息化司、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。本文件主要起草人:黄丽华、郝晨辉、王大众、冯剑波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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